基本要求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,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。
2.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,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。
3.具有较强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,富有改革创新精神。
4.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职业道德,关爱幼儿,严于律己,廉洁从教。
5.身体健康,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。
6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、处分及其他不宜在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报名。
岗位要求:
1.年龄40周岁以下。
2.学前教育专业毕业,大专及以上学历,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。
3.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。
4.有较强的沟通、组织、管理能力。
5.有三年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Copyright @ 2008 版权所有 西安市惜才人才服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陕ICP备18006938号-1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365号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 EMAIL:xasrcw@haorc.com